萍乡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负责萍乡市辖区内国、省道和原省养县道的建设、改造、养护任务。
2、对国、省道和原省养县道进行管理,行使路政管理权。
二、基本情况
1、目前全局管养国、省道和县乡公路29条,共计600.411公里。
2、下辖安源分局、湘东分局、芦溪分局、上栗分局、莲花分局、公路桥梁工程处、公路机械工程处和湘东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等8个基层单位以及公路勘察设计院、教育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单位;全部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9071.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733.82万元,下降99.95 %;本年收入合计17338.08万元,较上年减少33.63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市财政安排了320建设还贷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502.90万元,占60.58%;事业收入1552.65万元,占8.96%;其他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利息收入等)5282.53万元,占30.4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9071.08万元,较上年减少22.01%,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安排基本建设支出;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586.08万元,占39.78%;项目支出11485万元,占60.2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6.96万元,决算数为105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90%,主要原因是:公路项目经费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78万元,决算数为17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9万元,决算数为4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72万元,决算数为1198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9.1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97万元,决算数为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78.99万元,较上年增长37.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和按规定增发奖励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9.16万元,较上年增长108.98%,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新纳入市级财政管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7.75万元,较上年下降22.58%,主要原因是: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支付。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96.66万元,较上年增长1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85万元(含基层单位支出预算额度),决算数为1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91.5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7.96%,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了车辆购置,2016年未安排。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参加团组1次、人员1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上级在这两年都安排了业务考察。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本级公务接待320批次计1580人。全局(含基层单位)年初预算数为 39.85万元,决算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24.2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车辆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万元(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的机关支出预算48万元、纳入财政专款预算的基层单位支出预算36万元),决算数为58.19万元,完成预算的69.2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3.7%。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了车辆购置,2016年未安排。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09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363.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他用车85辆。
第三部分 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