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行萍乡分行:
你行《关于九江银行萍乡开发区支行申请开业的请示》(九银萍乡字﹝2017﹞12号)、《关于姚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九银萍乡字﹝2017﹞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开发区支行开业,简称:九江银行萍乡开发区支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中大道19号。
二、九江银行萍乡开发区支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姚莉九江银行萍乡开发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四、该支行开业后,你行要督导其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和行内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各项业务,并积极配合支持监管部门工作。
五、请你行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30日内你行应在《萍乡日报》进行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应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机构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并于公告后10日内将公告材料原件送我分局办公室和监管科室备案。
六、你行应及时将九江银行萍乡开发区支行高管人员的任职文件报我分局备案。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