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萍乡分行:
你行《关于对杨启旺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江银萍分字﹝2017﹞1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我分局审查,核准杨启旺江西银行萍乡上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请你行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该同志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