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芦溪农商银行增资扩股的请示》(芦农商行字〔2017〕10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行按上报的《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实施方案》以1:1.8的溢价比例增资扩股5000万股。
特此批复。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