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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审计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部门: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07-31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20-0203-2017-0077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审发〔2017〕32号

 

局各科室:

现将《萍乡市审计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30日

 

萍乡市审计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省审计厅《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萍乡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中心,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为加快经济建设繁荣、环境优美、开明开放、文明幸福、和谐平安的新萍乡,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继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2017年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2. 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3.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一是继续做好《江西省审计条例》的宣传工作;二是按照省厅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

4. 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制定重要法规制度前充分、广泛听取意见,发挥特约审计员、外聘法律顾问等人员的作用,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7. 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审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审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8.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审计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由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9. 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审计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健全并严格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 健全审计监督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和移送制度。

11. 完善审计执法程序。推行审计全过程记录,规范审计具体程序、流程,健全审计现场管理、调查取证等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结果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出具审计结果。

12. 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单位、岗位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排除对审计的干预,严格落实登记报告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等制度。

13. 健全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将遵守八项规定、审计八不准规定及审计职业道德准则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审计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4.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探索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省审计厅和市人民政府报送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加大行政复议调节、和解工作力度,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当面审查、实地听证。

15.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大行政应诉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16.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把信访举报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信访秩序,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三、保障措施

17. 加强党对依法审计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局各科室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依法审计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局党组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依法审计的体制机制障碍。

18.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组织对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工作建设情况。

19.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理论学习和法治教育培训。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加审计署和省审计厅举报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把宪法法律列为审计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探索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以案例教学方式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审计法治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审计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1.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和依法审计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抄送:江西省审计厅

萍乡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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