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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政工作调研评估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7-12-2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00-0203-2017-0230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民字〔2017〕142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社区管理局,武功山社会发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年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萍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对县区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萍民字〔201787 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对县区民政“民生工程”等七个单项评估细则的通知》(萍民办字〔20171号)精神,市局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民政工作调研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研。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调研,督促各地认真抓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惠民政策的落实。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推动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挖掘提炼、总结梳理基层民政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每个组至少形成2篇创新性、有价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每个县区选取1-2个乡(镇街),全面摸清农村敬老院底数,掌握软硬件情况和服务质量建设进展情况。 

  (二)工作评估。 

  1.重点工作评估。对照《2017年度民政业务工作评估细则》规定的13项重点工作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分值。 

  2.综合工作评估。对照《2017年度综合管理工作评估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财务、人才队伍、法治民政、信访、综治等方面工作进行调研评估,给出相应的分值。 

  3.单项工作评估。对2017年度“民生工程”、信访维稳、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福利彩票发行等6个单项工作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分值。 

  4.创新工作评估。对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有重大突破的县区民政局,确定为创新工作优秀单位。 

  二、人员分组 

  第一组(安源区) 

  组长:朱述双 

  组员:曾祥科、肖柏萍、杨  

  第二组(湘东区) 

  组长:李新明 

  组员:刘绍华、张 芹、郭  

  第三组(上栗县) 

  组长:朱树森 

  组员:陈海华、郭敬清、肖三红 

  第四组(芦溪县) 

  组长:周海波 

  组员:甘厚柏、向全荣、何  

  第五组(莲花县) 

  组长:王海祥 

  组员:朱清远、李 波、陈高萍 

  第六组(开发区) 

  组长:邱坤清 

  组员:喻兆安、龙苏林、沈学坚 

  第七组(武功山) 

  组长:谢百胜 

  组员:何运波、方 敏、吴  

  三、时间安排 

  调研评估时间为20171225-20181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1222日前召开调研评估布置会,110日前召开调研评估汇报会。 

  四、工作方法 

  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报表、会议记录,实地核查,上户抽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民政部门将工作情况汇报、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创新工作资料、典型经验材料等有关资料,于14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同时送局对口科室。 

  2.调研评估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实事求是反映评估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认真对照综合评估办法中的评估细则,给出相应评分。要善于发现提炼典型经验,每个工作组要发现总结正反典型各2个。调研工作书面报告、工作评分结果、发现总结的典型和经验材料于18日前交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汇总。 

  3.调研评估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若干规定,切实做到轻车简从、清正廉洁、高效务实。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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