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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7-11-14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00-0203-2017-0226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民字〔2017〕122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局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1113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局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现将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显示斗争相结合、全市“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努力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由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绍华,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各县区、各单位要自上而下部署开展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对所有单位全部开展一遍检查,彻底查清单位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通、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2.加强重点时段火灾防控。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各县区要以敬老院、福利院和民办养老机构为重点,采取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死看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3.实行实名制排查。火灾隐患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为目标,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 

  2.提升重点岗位人员素质。各县区要督促相关敬老院、福利院和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强化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四个能力”和消防应急处置程序及设备操作,确保100%经过培训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市风干物燥,入冬后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将呈现规律性多发、易发态势。各县区、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火灾隐患排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落实行业系统部门监管、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开展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区民政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部署开展对敬老院、福利院和民办养老机构等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在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开展针对性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狠抓督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波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萍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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