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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今冬明春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1-10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10-0203-2018-0545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林字〔2017〕180号

各县区林业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野生动物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严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赣林办发[2017]1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7121日至2018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萍乡市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2017萍乡市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7126 

  

    

  

                      萍乡市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行动部署,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实际情况,为严厉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野生动物养殖和经营利用活动。经研究,我局定于201712月至2018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全市“三无一杜绝”目标(即全市无非法猎捕、无非法运输、无非法经营侯鸟类等野生动物现象,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发生),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遏制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确保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及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营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规范我市野生动物养殖和经营利用活动,扶持合法养殖、经营利用企业做大做强,为建设和谐平安、绿色生态萍乡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长:市林业局副局长 廖铅生 

  副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周若愚       

  

   员: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副局长 王炜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熊美珍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杨新华 

  

  三、工作内容 

  2017121日至2018430日,各县、区林业部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处一些大案要案;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要予以严厉打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人工驯养繁殖单位、餐饮业、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店、网上交易平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等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 

  制品;严查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及非法网络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2、专项整治行动以各县(市、区)野保站和森林公安局为主体,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源头进行整治,加强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和监管。主要对辖区内车站、旅游区、风景名胜区特别是餐饮市场进行重点整治,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确保候鸟种群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安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对各地重案、要案进行督办,并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对典型案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全程曝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当前正值夏、冬候鸟迁飞之际,各级野保站和森林公安局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级野保站、森林公安局要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把查处破坏野生动物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3、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一是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热情,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来。二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一些查处难度大、阻力大、地方保护严重、久拖难决的案件进行全程曝光,促进案件的顺利查处。 

  4、严格执法,依法打击。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一是要突出严打精神,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决不手软。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一定要立为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对已经查明事实的,要尽快结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降格处理以及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提高证据意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超期羁押,严禁滥用强制措施,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级野保站要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度,每月20日前上报上一月案件执法简报和《2017年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行动中,各地要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大战果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以专项行动快报形式上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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