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
说 明
第一部分 萍乡市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科技进步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指导协调全市范围内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拟订实施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和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领域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指导协调科技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九)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十)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并协调管理,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全市专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底,市科技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局机关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局机关在职编内人员20人,退休人员15人。下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情报所,市地震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萍乡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本年决算收入768.60万元,比上年下降2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04 万元,事业收入25.00万元,其他收入22.56万元;上年结转1062.00万元,收入总额1830.6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本年决算支出1344.2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80.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7.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8.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4.52万元;项目支出64.07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3.10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1.36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7.4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3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52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财政拨款支出1271.0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119.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900.4 万元,决算支出788.3万元,下降12.45%。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为局下属单位情报所一般公务用车。
2016年部门没有安排购置车辆,也未购置单位价值50--200万元以上通用及专用大型设备。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市科技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6.1 万元,实际支出2.43万元,
(1)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1万元,实际支出1.9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0.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