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教体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市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工匠精神,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工匠精神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赣教职成字〔2017〕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工匠精神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
萍乡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