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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 萍乡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7-12-0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50-0203-2017-0655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教安字〔2017〕57号

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教体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为切实防范冬春季节全市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7〕2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全市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萍乡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


  2017年全市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学校师生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寒假放假前到春季开学期间,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活动多,燃放烟火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防范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全市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力量,加大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平稳。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冬春火灾防控责任。要对本县(区)、本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专题听取评估报告。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学校、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查。
  3.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落实“七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食堂油烟道、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
  (二)强化火灾防控工作
  1.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火灾隐患排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开展“拉网式”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和校内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区域。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等重点部位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排查台账,制定整改计划,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2.抓好重点时期消防安保。紧盯全国、省、市“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寒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有关政府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重点学校,尤其是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旁的学校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以及寒假前和新学期开学前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节日期间学校消防安全。
  3.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内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会议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地下建筑等重点区域逐一熟悉、摸清情况,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
  4.加强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制订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标准,推动校园消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加强学校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志愿消防队,加强对志愿消防人员的消防知识及火灾应急处置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向学生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寒假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火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要积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8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
  2.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校园保安人员、宿舍管理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火灾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分管领导刘太尉副调研员任组长,基教科、计财科、职成科、督导室、师训科、安稳办、电教馆、装备站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稳办。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校园火灾安全隐患防控措施。
  (二)紧密结合实际。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冬春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系统、本校今冬明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坚决整改到位。
  (四)严格督导考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7年12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稳办;2017年12月起,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姚鹏飞,邮箱:9645965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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