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和发展软环境,根据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萍府办发[2014]2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萍乡市建设局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南开任组长,黎兵、池友良任副组长,市建筑业管理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造价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日常工作。
2、根据职责分工,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勘察、设计、图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市造价管理站负责造价咨询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3、各考评单位要对照《萍乡市建筑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认真开展信用评价情况,满意度测评对象应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中随机抽取,且不得少于10个单位。各考评单位须在2018年1月30日前将考评结果正式报局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考评单位的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最后确定2017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
附件:1、萍乡市建筑市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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