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萍建设字〔2017〕189号)要求,市建设局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萍建设字〔2017〕189号)要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积极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基本情况如下:
市本级:共检查3个在建工程,发现安全隐患12条,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3份。
安源区:共检查14个在建工程,发现安全隐患34条,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12份。
开发区:共检查16个在建工程,发现安全隐患30条,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8份,发现较大安全隐患22条,下发停工整改单8份。
湘东区:共检查在建工程4个,发现建筑安全隐患26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份。
上栗县:共检查在建工程15个次,发现建筑安全隐患96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5份。
莲花县:共检查在建工程14个,发现建筑安全隐患80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
芦溪县:共检查在建工程12个,发现建筑安全隐患96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2份。
武功山管委会:共检查在建工程4个,发现建筑安全隐患37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份。
二、市建设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共抽查在建工程15个,共发现建筑安全隐患89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发现较大安全隐患7条,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份。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下:
1、莲花县奥林匹克花园三期24#楼:悬挑脚手架部分钢梁锚固端只有1个卡环,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架板;采光井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未铺设脚手架板;悬挑钢平台四周未防护,无限载牌,部分钢梁无卡环,钢丝绳上部利用外脚手架连墙件做拉结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用电电缆架设零乱;电梯井内操作平台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自查记录。
2、芦溪五环星城10#楼:外脚手架部分楼层连墙件设置不符合“两步三跨”规范要求,中间层及作业层脚手架板铺设不到位,局部脚手架搭设在悬挑构件上,下部回顶脚手架未按方案搭设,安全网局部张挂不到位;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连墙件设置数量较少;模板支撑扫地杆大部分缺失;施工用电电缆架设零乱,无保护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不完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完整。
3、金水湾: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扫地杆,转角处立杆缺失,悬挑阳台处搭设外脚手架未采取回顶措施,连墙件设置数量较少,局部架体基础下沉;物料提升机未办理备案、使用登记,吊篮防护不严;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相连,无安全门;施工用电未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现场电缆架设零乱;钢筋作业区未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楼梯间较暗,未配备照明设施。
4、东鑫?云程望族20#楼:“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张挂不到位;电梯井内用槽钢悬挑搭设脚手架,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钢管搭设卸料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人货电梯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用电未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三相五线”制等规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不符合要求;扬尘治理未严格落实“6个100%”规定。
5、武功山西海温泉度假村二期32#楼:电梯井内防护脚手架未搭设,水平防护不到位;模板支撑无扫地杆;外脚手架连墙件不符合“两步三跨”规范要求,局部转角处立杆缺失,首层、中间层脚手架板铺设不到位;外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三、通报批评及处理意见
(一)对此次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督挂牌督办。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建筑安全隐患的5个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三色预警、三线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建设字〔2017〕120号)文件精神,处理意见如下:
1、奥林匹克花园三期24#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江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高文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何隆权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莲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2、芦溪五环星城10#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萍乡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欧阳建兴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萍乡市宏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芦溪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3、金水湾6#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江西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姚卫国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青松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上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4、东鑫?云程望族20#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峡江县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兵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董诗辉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湘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5、武功山西海温泉度假村二期32#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该项目实行黄色预警。对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百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喻志伟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青松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由武功山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复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工作。继续对各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2、突出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预防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
3、对事故隐患整改狠抓落实。市建设局将本次检查下发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隐患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或工地)的名称,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市局将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回头看”的在建项目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对手续不全、资料不齐和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017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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