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政府副秘书长贺飞带队对《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萍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制性攻关冲刺措施职责分工>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市环保局、市政府办督查室、市政府办秘书二科工作人员参加。此次督导的对象为建筑工地,餐饮油烟产生单位、重点大气污染型企业。 首先督导组对中心城区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是否落实了“6个100%”要求进行督导。在督导的过程中发现安源区龙华云锦工地内搅拌站未按照强制性攻关冲刺措施的要求停工,督导组当场要求负责人立即停工整治。安源区栖霞路道路未洒水,路面积灰较多,扬尘污染严重,现场已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路面的清扫和吸尘。安源区拆迁安置小区未停工,并且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进行破碎石头作业,产生一定的扬尘,督导组立即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破碎石头作业并对现场进行整治。玉湖西路路网改造工程未对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未设置围挡,渣土运输车为临时车辆不符合密闭渣土车相关要求,督导组当场对责任主体单位下达了停产和整改要求。誉城未严格执行强制性攻关冲刺措施,现场已让该项目停止施工。 然后督导组对市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情况和装置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导。进店查看了鸿泰土菜馆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并检查该装置的运行效果。 最后到督导组对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是否执行了压产措施进行督导,现场检查发现中材水泥两条水泥旋窑已经停止投料,已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攻关冲刺措施。 市政府副秘书长贺飞在此次督导中要求,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采取更加严格的惩戒措施,并继续加强督导,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制性攻关冲刺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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