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农水局:
现将《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长制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赣环水字[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2017年度河长制环保工作自评,在2018年1月2日前将自评评分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需盖公章)报送市环保局水环境保护科。
联系人:付于兰 联系电话:17707999302
邮箱:767129314@qq.com
附件:《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长制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赣环水字〔2017〕45号)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