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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长制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责任部门: 水科 生成日期: 2017-12-15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80-0203-2017-0444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环字〔2017〕 301号

各县(区)环保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农水局:

现将《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长制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赣环水字[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2017年度河长制环保工作自评,在201812日前将自评评分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需盖公章)报送市环保局水环境保护科。

联系人:付于兰     联系电话:17707999302

邮箱:767129314@qq.com

 

 

附件:《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长制环保工作考核的通知》(赣环水字201745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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