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切实加强市国资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萍消委字〔2017〕19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制定了《2017年市国资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1日
2017年市国资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从即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国资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全力防止火灾发生,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排查项目建设工地火灾隐患
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工地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出资企业要严格按照治理要求,对下属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人,逐一进行整治,确保建设项目不出任何消防事故。
(二)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
切实做好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出资企业要组织开展区域、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防火防爆防雷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重要节日当晚,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国资系统消防安全。
(三)加强出租厂房门店消防日常监督检查
各出资企业要加强出租的厂房门店日常巡查检查,严格签订消防责任书,对存在消防安全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等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处理。
(四)强化火灾防控宣传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针对冬春季火灾特点,充分利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月25日)。各出资企业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市“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检查工作,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出资企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子企业负责人,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消防安全纳入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市国资委将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及时反馈,做好总结。各出资企业要明确专人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1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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