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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工信委 生成日期: 2018-01-2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40-0403-2018-0273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工信企业字〔2018〕1号

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贸局、委属事业单位、各科室: 

20179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简称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1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促进全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根据赣工信企业字20176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是企业中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是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2629日颁布、200311日实施后第一次进行修订。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做好同原法的继承与衔接同时,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区)、乡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实施主体责任,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引导中小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将中小企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将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学习宣传纳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今后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等,提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新法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二)将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纳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和掌握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质和内涵。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全系统学习宣传新《中小企业促进法》。

(三)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加大对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传和解读力度,通过领导访谈、专家解读、专题专栏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扩大法律知晓面及影响力。

(四)将宣讲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纳入创业大学培训、中小企业高管人员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方式,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学法、守法、用法。 

三、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协调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法律实施主体责任 县(区)、乡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本行政区域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要全面履行新《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项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出台贯彻落实措施,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县(区)、乡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新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工作的协调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县(区)、乡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契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各项事业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学习宣传贯彻新法的长效机制。要加强部门协作,坚持上下联动,突出工作重点,营造浓厚氛围,形成落实合力。要加强工作督导和交流,在学习宣传贯彻新法工作中出实招、求实效。 

请县(区)工信委于2018316日前,将本地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芦光荣,0799-6832576 272908641@qq.com

   

附件:萍乡市工信委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2018年工作计划

  

 

 

            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22 

附件

萍乡市工信委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2018年工作计划                              

序号

时间

形式

内容

参与主体

参加人数

场次

(期)

负责人

(部门)

备注

1

111

—13

讲座

《中小企业促进法》内容解读

县区工信委负责同志、委科室、委属事业单位、部分重点企业

200

2

易江锋

 

2

11

—630

培训班

《中小企业促进法》内容解读

萍乡创业大学

300

6

中小企业科

 

3

11

—330

委党委会议

《中小企业促进法》内容解读

委党委委员、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

30

2

组织人事科、法规科

 

4

11

—330

知识竞赛

《中小企业促进法》认识普及

市、县区工信委、乡镇街企业办、部分重点企业

500

1

法规科、中小企业科

电子版本

5

11

—330

横幅、专题宣传档

《中小企业促进法》问答

市县区工信委、乡镇街企业办、委属事业单位

覆盖全市

50

中小企业科

 

6

11

—630

互联网、新媒体

《中小企业促进法》知识介绍

委网站、市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金泰信息网、赣西网络、火炬、新元素、飞麦等

覆盖全市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法规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信息化科

 

7

11

—330

电视、电台、报刊

《中小企业促进法》内容解读

萍乡电视台、萍乡人民广播电台、萍乡日报社

覆盖全市

2

办公室、法规科、中小企业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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