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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业、通信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工信委 生成日期: 2017-12-13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40-0403-2017-0270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工信国防科工字〔2017〕8号

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贸局,本委各行办,各电信运营企业、各民爆企业:

北京“11.18”和天津“12.8”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1213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要求举一反三,排查生产经营、储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和市政府“12.13” 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工业、通信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工信委要组织和督导各乡、镇、街工办、各企业要重点抓好纸品、印刷、纺织鞋帽、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扎实的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继续开展电器火灾治理工作,严格用油、用电、用气、动火管理,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行办要对市属国有工业留守资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留守厂房、设施,对危及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的危险厂房、危险设施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各电信运营企业对所属通信机楼、基站、接入网点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通信机房、枢纽楼、重要传输线路、基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防汛防雷保护措施落实。

四、各民爆行业要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个环节、各个场所、各个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三超四违”。

五、各县(区)工信委、各有关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应急值守方案,要加强全员安全宣传教育,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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