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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抓好全市工业、通信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工信委 生成日期: 2018-01-09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40-0203-2018-0253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工信国防科工字〔2018〕1号

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贸局,本委各行办,各电信运营企业、各民爆企业:

根据省工信委、省国防科工办、市安委会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现就抓好我市工业、通信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工信委要组织和督导各乡、镇、街工办、各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发动广大职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身边的“三违”现象。

二、各行办要对市属国有工业留守资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留守厂房、设施,对危及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的危险厂房、危险设施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各电信运营企业对所属通信机楼、基站、接入网点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通信机房、枢纽楼、重要传输线路、基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防汛防雷保护措施落实。

四、各民爆行业要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个环节、各个场所、各个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重点区域,严格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四违”。

五、各县(区)工信委、各行办、各有关企业要对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抓好不稳定因素摸排工作,认真接待来访职工,及时化解矛盾,杜绝群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六、各县(区)工信委、各有关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应急值守方案,要加强全员安全警示教育,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和突出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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