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开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
3、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具体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
5、负责划定道路红线、城市黄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廊道橙线等“六线”的线位,制定相关控制要求,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7、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8、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
9、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规划勘测测绘管理。
10、负责全市规划业务档案管理和全市市政综合管网资料管理,负责统筹城乡规划信息,建立规划信息数据库。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萍乡市规划局、萍乡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信息中心、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萍乡市勘察测绘院、萍乡市规划监察支队、萍乡市规划展示馆。
第二部分 规划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192.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约120.67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78.6万元,事业收入413.9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34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45.33万元,较上年增长4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减排专项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64.33万元;项目支出9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4.97万元,决算数为234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倍,主要原因是:增加减排专项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13.87万元,较上年减少11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长期聘用人员和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1543.7万元,较上年增长 9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4.41万元,较上年增长15.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0.56万元,较上年增加1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其中:办公费增加11.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7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5万元,决算数为47.71万元,完成预算的4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2.68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92万元,决算数为9.33万元,完成预算的3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7%,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8万元,决算数为38.38万元,完成预算的5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3%。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察科室巡查。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规划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