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目标,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集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和明年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一是进一步推进部门(单位)事项进驻和授权,实行集中办理。推动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加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统筹整合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高标准、规范化办税服务大厅,优化税收服务环境,促进国地税深度融合,打造出联合办税的“高速公路”。二是再次全面对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与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对照梳理,并推动明确后的事项按要求进驻中心。截止12月底,市行政服务中心共集中了 45 个部门(单位)的 236 项事项,办理各类证照、各类事项6.26万余件。三是落实审批全过程备案登记制度。对42个窗口部门(单位)建立了备案登记簿,对事项办理从受理、审核、办结实行全过程备案登记、监督,确保事项办理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窗口部门(单位)进行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函告并督办整改,确保“中心”之外无审批。1—12月,对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房管局、市气象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等单位的73宗办理案卷和103本收件单进行了抽查。
2.进一步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一是出台了优化简化民生项目审批措施。按照“依法依规、优化流程、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的原则,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受理容缺审批等7项优化简化民生项目审批的措施,让审批流程持续“瘦身”,各审批部门审批时限在原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总体再压缩30%。同时督促相关审批窗口部门提前介入,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加强行政审批运行监管。严格实行了限时办结制,要求各窗口向申请人开具受理收件凭证,对事项的办理情况从受理、审核审批、办结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定期与网上审批办理情况进行核对,将限时办结情况纳入年度等级考核中,确保了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做到了“零超时”、“提前办结”。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在原有“三证合一”、“一证一号”、“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实施“三十七证合一”。
3.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实行县(区)公共政务服务情况统计数据月报制,加强了对县(区)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督导。二是督促指导县(区)完成了全国政务体系普查的“县区乡街道调查表”的有关数据的填报、收集、上报。三是配合市编办对县(区)梳理乡镇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督导。四是推动芦溪县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对其进驻部门和事项、窗口布局等进行了指导。五是召开了县(区)公共政务管理局长会议和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现场会,交流了经验,探讨了政务服务工作下步改革发展任务。六是召开了市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主任会,对2016年度分中心公共政务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分中心主任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交流。
4.进一步健全办事承诺和公开制度。一是各窗口部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办理事项开具收件凭证,注明受理及办结时间。二是进驻窗口部门(单位)对办理事项按要求制作统一规范的一次性告知单,并在窗口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三是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等信息按要求全部在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布。
(二)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强化网上审批实施。一是着力完善江西政务服务网(萍乡分厅)的数据信息,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针对政务服务网存在的事项内容空白、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信息上传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1—12月,22个部门(单位)及时上传数据551条;45个部门(单位)对46条新的政策依据和规范性文件予以了补充更新;统一了9条办理事项名称。二是将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等信息按要求全部在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布。三是加强对县区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业务的指导工作,确保县区全面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工作顺利。1—12月,网上受理6804件,网上办结数6687件,网上办结率 98.28%。四是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业务的督促检查,严格督促部门(单位)按规定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业务,建立检查情况工作台账,并纳入公共政务服务等级考评内容。
2.提供多样化服务。一是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对民生工程和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发放“绿卡”并实行跟踪服务。1—12月共发放2本“绿卡”。二是实行限时办结。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从受理、审核审批、办结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定期与网上审批办理情况进行核对,确保了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三是实行预约服务。与窗口部门(单位)预约,在非工作时间为办事群众办理事项,1—12月,累计完成预约服务258次。四是实行导办服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导办台,为办事群众提供指引、咨询等服务。
3.推进实体办事大厅智能化建设。以市行政大楼智能化综合布线为依托,安装了电子屏、触摸查询机、平板电脑、摄像头等先进的信息设备,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语音及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查询、显示)、电子评价系统、门禁及指纹考勤系统等行政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在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监督、便民服务、办公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效果。一是通过视频监察系统和指纹考勤系统规范了大厅工作纪律,促进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二是通过电子屏、触摸查询机等信息发布设备,及时公示相关政策、法规、通知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心业务信息以及工作动态,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触摸查询机以及平板电脑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及时评价,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服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激励各窗口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4.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一是加强建设项目联审联批组织协调,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全面实施。1—12月联合牵头部门组织了30余项次建设项目联合踏勘、前期辅导,并及时对项目联合审批予以办结。1—12月对26个项目予以办结。二是加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督查力度,开展了对市本级建设项目审批跟踪督查工作。联合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中心成立了建设项目审批跟踪督查工作小组,对市城投公司和市卫生学校有关建设项目的审批进行了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简化审批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5.强化收费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做好了建设项目规费减免的受理、初审、减免落实及“一单清”收费工作。1—12月,受理并出具规费减免初审意见13项。二是加强了收费监督力度,督促窗口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政府的减免优惠政策。三是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对行政服务中心所有部门窗口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大厅收费事项建立目录清单,编印《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费事项和标准汇编》,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凡未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在大厅收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办证、收费行为。
(三)规范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快捷高效
1.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按照中央、省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平台整合工作。一是对县区交易机构进行摸底调研,掌握了单位人员编制、机构性质、业务开展等情况,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积极配合市公管办,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及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召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3次座谈会,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50余份,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达30多条。四是充分做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的工作,对所有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升级完善,确保新系统按时顺利上线,目前新旧系统过渡顺利,并且运行正常。
2.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细则。一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做到“应进必进”。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2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产权转让、土地使用和探矿权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拓展交易业务范围,将司法资产拍卖等交易项目纳入到中心进行交易,实现“应进必进”。二是减轻企业投标成本,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取消建设工程交易费、政府采购工本费和场地费等收费项目;对政府采购等交易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投标企业不必要到中心现场报名,只需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就可以直接进行报名。这些举措减轻了企业的投标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也为投标企业提供了一个高效的投标环境。三是抽调业务骨干,开通重点工程项目交易绿色通道。如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市南正街改造工程、城乡居民医保项目、市本级职工大病保险项目等交易项目中,业务人员提前介入,准备充分,确保了交易项目顺利进行。四是根据今年新颁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完善政府采购文件模板,对资格条件、废标条件、公告时间、评分因素等方面进行修改。同时,对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进行了调整。1—12月,共受理各类交易项目共计570项,交易金额35.18亿元,为政府增收节支0.54亿元。
(四)加强大厅窗口管理,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1.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把中心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上。一是组织集中培训及学习交流,形成良好的服务氛围,让热情服务、遵章守纪、依法行政在大厅成为自觉行动。1—12月共召集中心工作人员和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培训、学习、会议18次,支部会议(小组长)会议13次。二是全面开展了争当“学习龚全珍--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活动,以典型带动整体,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调动全体窗口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服务质量,业务技能的整体提升。三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咨询预约服务、“关爱大自然”学雷锋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凝聚力。
2.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和投诉。1—12月共接待群众来人、来电、来函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协调群众在办证收费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百余次。二是认真开展即时评价,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1—12月共发放测评表1900份,收回1857份,其中评价“非常满意”的1857份,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打造“龚全珍工作室”。大力弘扬龚全珍精神,耐心接待办事群众,协调解决合理诉求,将“龚全珍工作室”建设成服务群众的“连心室”。
3.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制度管人管事,认真抓好窗口工作人员和审核审批科人员的考评考核工作。一是根据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服务、投诉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形成月统计报表,在月报表的基础上,下发了《2017年第一、二、三季度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评情况的通报》。二是严格窗口工作人员纪律管理,尤其是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请假、轮换、顶岗等情况严格按制度和程序执行。三是积极协调窗口主管部门(单位)强化对窗口人员的双重管理,及时向部门(单位)反馈窗口人员工作情况,进一步督促窗口人员提高办事效率的服务水平。
(五)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听取了党建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了全面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局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和计划安排,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总体安排、方法步骤,将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稳步推进。同时,还将党建工作纳入账单评议管理,每2个月进行一次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年各项党建工作的深入落实。组织局县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从严治党责任状》,组织全体党员签订了《党员承诺书》,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签订了《文明出行承诺书》,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和履行“两个责任”约谈,严格落实县级干部带班制度,切实将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局党组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各党支部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有效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深入落实;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并邀请专家开展了系列讲话、意识形态和保密知识等专题讲座,确保了每月不少于半天的党员活动和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二是局党组和各支部均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四个专题集中学习;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见实效;三是大力推进党建+政务服务、党建+扶贫、党建+文明创建,打造大厅“龚全珍工作室”,积极开展“学习龚全珍—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党员结对帮扶”和“进社区帮创”等活动,主动亮出身份,亮出服务承诺,积极推行大厅预约延时服务,有效发挥党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十九大开幕式,并开展了学习交流讨论;局党组和各支部分别进行了专题集中学习,撰写了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实现了进一步提升。
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责任落实。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了“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结合“党员主题日”活动和“三会一课”,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条例》、《准则》等相关党纪条规,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了集体廉政谈话,深化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勤政的认识;制作了《廉政之窗》学习资料,开设廉政理论、廉政小故事、以案说纪、廉政法规、廉政名言警句等栏目,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廉政文化月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诵读比赛和实地参观等方式,强化了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充分运用短信和微信、QQ、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进行廉政提醒,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扎牢制度的笼子。制定下发了《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事规则》,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坚持做到了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个人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认真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管理办法》,县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全面如实向组织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深入开展了“红包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六)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创建和扶贫等其他工作。
1.创建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萍乡市公共政务管理局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年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切实做到了将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精心组织,强化工作保障。开展了“片网联创社区帮创”、“让公园更文明”、和“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并给予足额创建经费保障。今年以来,共拨付支出创建经费5万余元,有力保障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召开了“让窗口更文明-行政服务中心动员部署会”,进一步规范窗口行为、提升业务水平,强化文明创建意识,确保了市行政服务中心迎检不丢分;深入推进“党建+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赴花园社区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的“党员活动日”,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助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了对县区创建工作的督导,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赴安源区、经开区、湘东区开展创建督导工作,参照测评要求,对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等,确保市县(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同步完成创建任务。
2.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根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积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进行帮扶指导,明确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队队长常驻帮扶点,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帮扶点进行调研督导,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档立卡,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到村结对帮扶,摸清帮扶对象数量、基本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制定时间节点,完善了帮扶台账资料,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原则进行帮扶。三是强化保障,及时落实各项帮扶资金,加大产业扶持和项目推进力度,完善了各项基础设施,全村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四是深入开展了党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支部结对帮扶、“我们的节日”走访慰问、项目基地与群众同劳动、扶贫日走访慰问、义务巡诊专项活动等,进一步营造出良好干群关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稳步开展。
3.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节能减排、信访、保密、工会等各项工作,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存在困难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推进、落实中,“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涉及到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职能调整,需在市级层面予以推动;二是网上审批系统的功能不完善,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如:网上联合审批功能达不到实际操作要求,造成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无法在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理;三是部门(单位)自有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不能进行有效对接,公共信息还无法达到共享,造成办事群众仍然需要实地提交材料等,以上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督促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市本级依法精简、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并对事项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完善和公开等。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真正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通过“三整合两缩减”,即整合窗口、整合审批事项、整合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限,逐步实施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工作,全面提升办事效能。
(三)进一步推进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推进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开展“十佳便民服务中心”评选活动,促进政务服务四级联动。
(四)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江西政务服务网萍乡市分厅延伸,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江西政务服务网萍乡市分厅向基层延伸,逐步将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
(五)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推进行业交易机构整合、市县乡交易平台整合、电子交易系统整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