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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萍乡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18-01-03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30-0203-2018-0313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发改社会字〔2018〕9号

市人社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开展萍乡市公共实训基地建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萍人社字[2017]242号)收悉。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国发[2017]10号),加快我市职业技能实训

  体系建设,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赣发改就业[2017]12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萍乡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请据此到土地、规划、节能监察中心等部门办理土地、规划、能评等有关手续,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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