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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停产整顿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安委办 生成日期: 2017-09-2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60-0202-2017-0028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安办字〔2017〕58号

 

关于全市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停产整顿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武功山)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9月22日21时45分左右,上栗县金山镇凤林出口花炮厂发生燃爆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经初步调查,该企业22日上午被县安监部门查封,晚上违法擅自启封生产引发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法违规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较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中秋”两个佳节和党的“十九大”平安平稳。经市安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从9月23日起,全市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四大高危行业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全面进行停产整顿。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牢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断然措施,坚决落实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四大高危行业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的要求。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全面疏理规程制度、全面开展全员培训、全面开展反“三违”集中行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复产验收把关,切实落实责任制。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必须全面夯实责任,由县级政府组织复产把关,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复产验收。切实落实复产后的跟踪督导,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对无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台账和总结、隐患治理清单的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凡在验收过程中走过场、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监管,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县区要加强督查检查,暗查暗访,集中整治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企业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一律按程序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停产企业的监管,凡要求停产的企业必须坚决停产到位,对擅自生产的企业一律以非法生产论处,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对抗拒安监指令,擅自启封生产的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四、强化一线监管,严格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推动产地县乡两级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乡镇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它领导分片包干,层层落实一线监管责任。每家企业必须派驻驻厂监察员,严格责任落实。驻厂监察员要严防死守、盯紧看牢、认真履职,切实加大检查频次,重点对照“五查”(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内容,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检查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督导,严格执行闭环管理规定。对履职不力的,将按失职失察从严追究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萍乡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以“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加强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萍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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