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在全省设区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评中获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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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市政府应急办 |
生成日期: 2013-02-17 |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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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J00000-0402-2013-0064 |
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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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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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下文表彰2012年度全省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萍乡市人民政府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获第一名。同时,我市芦溪县人民政府也被评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我市市委、市政府科学部署应急管理工作,市领导常过问、重点抓,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一案三制”建设,在抓工作推动和抓工作管理上狠下功夫,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增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做到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队伍健全、物资充备;信息快捷、处置有方;协调有力、成效显著;宣教深入、亮点纷呈。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在保安全稳定、促转型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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