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乱收费,现对我市范围内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监督举报电话:市财政局6763110、市物价局12358。